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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法生畏

羊城球员后悔不迭
1998-08-14 来源:生活时报 邹议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上周日晚甲A联赛松日与太阳神之战发生冲突后,广州市体委、足协于12日上午组织两队球员、教练员进行法律学习。

这次是广州足坛首次举行法律学习,目的在于增强球员的法律意识,同时也使球员能更好地保护自己。据反映,目前球员普遍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,因此对打假球、在场上暴力伤人的后果认识不足,甚至不知道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。

12日,担任主讲的邹耀明律师重点阐述了在场上伤人的后果。他说,在任何规则以外的暴力行为,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:造成对方微伤者,公安机关可根据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》第62条,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,造成对方轻伤者,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;使人重伤者,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听了律师的讲课,当日在球场上动手的球员不禁捏了一把冷汗。据行内人士透露,比赛当晚在场维持治安的省公安厅治安处警员曾表示,对个别行为过激的球员可以实行治安拘留。市体委和足协的有关领导对这次学法活动十分重视,要组织观看上周日比赛录像,对己队球员在比赛中出现的其他违规行为进行内部处分。

广州市足协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,以后足协将针对球队在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,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律讲座,提高球员和教练员的法律意识。听课后一些队员反映,如果讲座能在上周进行的话,周日那场比赛的结局可能就不会是这样。也有些队员表示,通过这次事件对球员进行批评教育,能加深对球场暴力行为害人害己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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